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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之权威10问

发布时间:2020-01-26 08:01

    一、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是什么?

    冠状病毒在自然界广泛存在,来自武汉的2019-nCoV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系统的感染。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

    二、人感染冠状病毒后会有什么症状?

    主要症状:发热、乏力、干咳。

    严重症状:呼吸窘迫、脓毒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

    三、可能被感染的途径有哪些?

    现有的证据显示:

    1.通过咳嗽或打喷嚏在空气中传播;

    2.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

    3.触摸被污染的物体表面,然后用被污染的手触碰嘴巴、鼻子或眼睛等。

    4.接触到可疑的被感染的动物。

    四、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怎么处理?

    1.出现上述症状不一定是感染了冠状病毒,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情况。

    2.如果发病前14天内曾到武汉旅行;或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的聚集发病,应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也可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

    五、去医院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1.详细告知医生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要告知近期是否有武汉旅行史以及是否与可疑患者有接触史。

    2.诊疗过程中应佩戴外科口罩,保护自己和他人。

    六、如果是密切接触者怎么办?

    1.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之一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经现场调查人员调查、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2.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主动配合好卫生部门:居家隔离14天,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记录,接受健康询问;隔离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联系社区医护人员。

    七、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没有特效疫苗可以预防,主要通过减少接触或暴露的机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降低感染机率。

    (1)保持手卫生。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进行手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到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的地方,最好佩戴口罩。

    (3)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

    (4)到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要佩戴合适的口罩。

    八、近期如果去武汉,返回居住地后应注意什么?

    1.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

    2.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要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九、如何选择,如何佩戴口罩?

    1.以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为目的,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

    2.如果去医院、人群聚集处或有病例发生的地区,接触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建议佩戴口罩。

    3.如果是去一般露天公共场所、不与呼吸道病人近距离接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即可,不必过度防护。

    十、如果被诊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怎么办?

    1.主动配合隔离治疗,接受健康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个人接触史,不得逃避管理。

    2.接受卫生部门的随访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如实报告个人病情变化。

    3.不要紧张,保持心情轻松,遵医嘱科学安排睡眠和运动,注意加强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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