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肾病质量控制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期间血液透析相关工作的建议
2019年12月以来我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由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基础疾病及免疫力低下,为防范我市血液透析室(中心)发生聚集性疫情、降低血透病人患病风险,特将相关工作做如下建议,供我市各级医疗机构透析室(中心)参考。
一、日常工作建议
国家肾脏病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关键质控环节》(附件1)及《血液透析室(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专家建议》(附件2),该文涉及流程布局、健全相关制度、预检分诊岗位设置、医护及患者管理、透析室的管理、手术的处理、患者转诊等方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二、患者的分类管理建议
预检分诊岗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方案第五版修正版》(国卫办医函[2020]117号)(附件3)诊断标准,发现相关可疑人员时应陪护至就近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发热门诊就诊。筛查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应转诊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如为医学观察对象,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关键质控环节》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医学防护。
三、患者的转运
相关患者的转运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6号)(附件4)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人员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准备。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如有疫情发生,应按规定即时向主管行政部门上报,以上文中涉及各项方案有关部门如有更新,均按照最新方案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肾病质控中心主任 龚 蓉 61318708 15982174685
肾病质控中心秘书 全大勇 61318708 13880984760
肾病质控中心联系邮箱: cdszzkzx@163.com
成都市肾病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02月12日
附件:
2.血液透析室(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专家建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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